(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359-8028283(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20097(中共永济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0359-8022050(永济市交通运输局)
0359-8208806(永济市文化和旅游局)
0359-8021583(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359-8086660(永济市医疗保障局)
0359-8028963(永济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359-6337003(永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永济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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