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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3-12-06 16:04:28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潍坊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内外院校2022年-2024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4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

  8.专业型硕士应在2024年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国内、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0:30—12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招聘现场进行报名,最终以现场报名为准。

  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点击招聘网址链接进行报名。

  网址:https://www.wfphzp.com:60080/zp.html#/(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一般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的暂不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

  (6)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免笔试的考生提供)

  (7)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客观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