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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11-30 10:14: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其中编内工作人员12名,普通合同制编外人员4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4.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2024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同上。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分为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两个考点,招聘时间不同。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考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准备):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2023年毕业未就业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5)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须提供相应承诺书(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