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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1-29 09:11:39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⑷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rszp.ycwsjk.cn/zhaopin/index.html

  ⑴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11月28日9:00-2023年12月5日16:00;

  ⑵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8日9:00-2023年12月6日16:00;

  ⑶陈述和申辩: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6日期间9:00-17:00;

  ⑷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6日期间9:00-18:0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