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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3 23:10:43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南人综〔2023〕8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⑨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⑩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11月23日前取得(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3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6.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