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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11-23 19:37:5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总人数3名,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在拟聘用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至2023年12月31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自我评价材料(1500字以内);

  (5)学术能力、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上传PDF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名称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