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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11-21 15:20:24   地区:江苏   浏览:0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ygsf.cn)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s://www.jszpw.net)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的博士人才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员培养、引进及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的相关评价标准,确定人才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人才层次

A一类

A二类

B类

安家费

70万元

50万元

30万元

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类

6-25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

5-15万元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