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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2023-11-19 10:52:4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附属医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广州港港湾医院,现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广州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示范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医院大力弘扬“广医人精神”“南山风格”,秉承着“尚德精业务实求新”的院训和“仁心仁术精益求精”的精神。

  医院普通外科、泌尿外科是广东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泌尿外科是广州市重点学科,康复医学科、泌尿外科、肿瘤科是广州医科大学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是广州市重点培育专科,医院为广州市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依托单位。医院是广州市区域急救医疗中心(东片区),医院胸痛中心是黄埔区首家国家认证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纳入广州市(第二次)卒中急救地图医院。在黄埔区政府的支持下,医院与西班牙巴塞罗那医院共建“广医五院-巴塞罗那医院心脏中心”。为填补广州东部特色专科短板,医院与高水平专科医院共建儿童肿瘤合作病区、鼻咽癌外科合作病区、肿瘤内科合作病区,成立广州东部首家“血液病治疗中心”,为“双一流”学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岗位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和年龄要求;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其他说明

  1.年龄要求

  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要求可参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执行。

  2.引进人员类型为:不限。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3.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3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