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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11-15 09:01:12   地区:江苏   浏览:0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9日8:00-11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联系方式通畅,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由泰州二院、区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泰州二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

  泰州二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