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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闽清县卫健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3-11-08 10:10:43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闽清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八)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相应的岗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fzmq.dfwsrc.com/)查询,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3年11月9日9:00~11月14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乡镇卫生院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00~11月14日17:30。报考者可在此期间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fzmq.dfws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诉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1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

  三、考试

  (一)免笔试岗位

  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及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的,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超过10:1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二)笔试

  1.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3年11月14日17:30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7:3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13:00-17:3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