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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公告
2023-11-06 09:32:59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2023年11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和考务信息通知平台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27.159.97.135/index.aspx,以下简称招考系统)报名。曾在招考系统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本次考试的报名。

  (二)本次考试资格复核前的有关考务信息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资格复核后的考务信息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请登录招考系统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023年11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8日上午09:00—11月14日下午17:00

  请报考者登录招考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3年11月8日上午09:00—11月15日下午15:00

  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或在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者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三)申诉

  2023年11月8日上午09:00—11月15日下午17:00

  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此时限内通过招考系统申诉。

  (四)确认考试

  2023年12月1日上午09:00—12月3日晚上24:0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此时限内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09:00起自行登录招考系统打印开考岗位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六)笔试

  初定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笔试,具体要求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与考前通知。笔试时间等信息如有变更,以招考系统公告及准考证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招考系统相关功能的截止时间为程序设定,到时即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下同)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及时提出,经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考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考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