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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招聘第二批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3-11-06 10:11:2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和人才目录>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3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2024届毕业生);

  (八)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以上奖项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11月8日之前;

  (九)具有初级及以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十)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南区事业编制教师,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00登录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shinanjtj.php,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诚信承诺书》(详见报名系统);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学历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

  (6)荣誉证(有效期内)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信息填报完毕后,应聘人员需要等待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2.单位初审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结果以再次报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