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2023-11-03 17:02:0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lcp.com.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学历、学位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每个岗位各层次学历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六)应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八)其他条件见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九)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主页下方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并登录后,结合发布的岗位招聘计划和自身报考条件,依次点选岗位类别—招聘专业后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准确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提供材料:

  (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有国(境)外院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思政课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