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气象类岗位只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2.非气象类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笔试不分专业,以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3.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仅为气象类或气象类中的具体专业;非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为非气象类专业或气象类专业与非气象类专业均可的岗位。专业分类见附件2。
4.笔试设置最低分数为6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为70分,笔试、面试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后续程序。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第1项得分高低确定排名,依此类推。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六)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体检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八)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经湖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或调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聘用按要求将拟聘人员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办理报到及聘用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招聘考试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7-67848255027-67847803网址:http://hb.cma.gov.cn电子邮箱:hbqxrszp@126.com邮政编码:430074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附件:1.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
2023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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