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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元市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3-10-27 12:36:5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考核招聘6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充到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相关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旺苍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旺苍县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11月7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0日(9:00-12:00,13:30-17:00)。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否则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