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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广元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0-24 17:42:3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青委办发〔2022〕2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6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青川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以及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扫描图像打包以“姓名+报考单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人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引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