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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公告
2023-10-24 12:48:28   地区:山东   浏览:0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单位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方面。面试通过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面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由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不得超过体检结束后90日;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一般不得超过3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含延长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等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招聘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单位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1-87197013

  单位网址:www.jndwyy.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4297号

  附件1: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

  附件2: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