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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公告
2023-10-24 12:48:28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我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2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10月23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1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每个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电话”,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发送邮件后请和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三)资格初审。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四)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