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专项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3-10-24 12:57:47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推进“公参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教职工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等违反相关纪律行为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九)其它: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现场提供上述相关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0月3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0日出生)。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钦州市乘风大道1号钦州市教育局南楼一楼大厅。

  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钦州市第二中学专项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等)1份。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现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的,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2.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按照《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指定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