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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盘水市水城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3-10-23 11:52:5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不符合选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选聘单位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备案表》和《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在试用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选岗

  由选聘单位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对应条件,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进行预选岗,总成绩高的先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

  拟选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及薪酬待遇参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水组通〔2022〕64号)文件执行,购买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结束后,由各街道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各街道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为主、预选岗情况为辅,选聘为一肩挑、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等岗位,并作相应薪酬调整。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实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并按我省疫情防控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四)本次选聘考试有关信息发布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0858--6668550,0858--8935655),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一栏表.xls 

  六盘水市水城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