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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盘水市水城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3-10-23 11:52:58   地区:贵州   浏览:0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9.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10.已经首次认定为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在职人员;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通过“https://shuicheng.zhikaocn.com/410”(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选聘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未上传电子照片的无法进入审核流程。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9:00至2023年10月31日12:00。

  2.资格审查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选聘单位具体负责。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3.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