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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3-10-19 17:06:47   地区:海南   浏览: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和试用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86623102。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98-86624021   传真:0898-86624021

  联系地址: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朱主任 13111922110

  附件:附件1:2023年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2023大学本科792个专业目录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