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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3-10-19 17:06:47   地区:海南   浏览:0

  (6)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在我校官网公布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2.考试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核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招聘

  办公室(财务管理岗)和教务科(行政管理岗及部分教师岗)采用考试招聘共8个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考试范围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情况确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考试成绩公布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五)考核招聘

  1.考核形式与内容。教师岗位考核采用试讲和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需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考官表决通过,方可录取。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考核成绩50%、答辩(含技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50%;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在学校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需进行加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65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应在学校指定的同级别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招聘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陪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