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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
2023-10-18 11:09:46   地区:辽宁   浏览:0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5.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0415-6121491

  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2027656

  纪律监督电话:0415-62560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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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