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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琼台师范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0-17 11:24:17   地区:海南   浏览:0

  (4)同意报考证明(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模板见附件3)。

  (5)扫描上传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职称证书等)。

  (6)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

  2.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30日。学校将根据招聘情况及时更新岗位与人数信息,若岗位已招满将不再进行招聘。

  (三)资格审查

  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学校组织由相关单位的领导、教授、副教授或相关专家组成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以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核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校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学校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取消招聘岗位;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签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纳入我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二)按相关规定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