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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一号)
2023-10-17 11:27:15   地区:海南   浏览:0

  2.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学校指定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小组到其学习或工作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应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前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或者考试。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