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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红河县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10-13 10:15:30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红河县事业单位第二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A1—A5)招聘范围对象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共7名。

  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B1—B2)招聘范围对象须为: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共5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8.承诺在红河县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08:00至2023年10月25日24:00止。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邮箱地址、联系电话: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A1—A5)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hhxrsg@126.com联系电话:0873-4621650(徐老师);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B1—B2)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hhxwjjrsk@126.com联系电话:0873-4625068(马老师)。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