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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宾市兴文县应急管理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09 15:52:28   地区:四川   浏览:0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