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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州市江永县基层乡村振兴招聘公告
2023-10-09 09:15:49   地区:湖南   浏览:0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3.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共两科,第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二科为《申论》,均实行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申论考试内容以测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贯彻执行能力为主。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是上午9∶00-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14:30-16:30。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即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报考人员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围。

  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社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江永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4)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含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可认可其结果。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