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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山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63人)
2023-10-08 08:49:32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山亭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将2023年山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0月18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山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

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