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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29 13:31:19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1寸电子档照片、所需材料原件(详细见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发至3119294756@qq.com邮箱,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511-88982411、8188070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材料:

  (1)《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