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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广饶县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招聘简章
2024-05-07 11:5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面向市外公开引进部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东营市以外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8名(含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8名,引进到县职业中专和县直中小学工作;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0名,引进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工作。详见《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本人户籍地或籍贯为广饶县;

  (二)本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户籍地为广饶县;

  (三)本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为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东营市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应聘岗位性质为教师类的人员,现须为东营市外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应聘岗位性质为医疗卫生类的人员,现须为东营市外医疗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医生(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其他东营市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类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未经当地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应聘的人员,干部录聘用手续不全的人员,应聘人员档案经审查存在严重档案问题的人员,东营市内(含省黄三角农高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对于应聘岗位性质为教师类、医疗卫生类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1.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县级及以上教学相关荣誉(如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同等水平业务称号,不含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颁发的各类证书),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2.“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教师,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过一、二等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的教师,以及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以《关于公布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3号)为准〕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的教师;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博士研究生。

  (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教师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应聘医疗卫生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七)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核不存在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八)自愿接受引进后的工作单位及岗位安排。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县直中小学)岗位,现须为编制实名制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现须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教师;应聘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现须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编制所在事业单位为准)。

  引进人员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