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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海南医学院招聘员额人员公告
2023-09-28 09:35:32   地区:海南   浏览:0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天。公示存在争议的,由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景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员额)》,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员额)》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职工,编制类型为员额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校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举报监督电话

  1.海南医学院:0898-65823126(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以上电话只接受问题线索反映,不接受岗位信息咨询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董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893227、6689053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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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需求表

  海南医学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