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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3-09-27 08:57:46   地区:天津   浏览:0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1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20日16:00,45元/科,缴费网址同报名网址。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相应时间进行网上改报。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开始。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需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待报到时务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要求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党员身份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于11月14、15日将资格复审材料送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三号楼318会议室。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11月18日,地点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