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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批)公告
2023-09-22 10:59:2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睢宁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睢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或在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考试的要求。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

  “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站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9月25日9:00—10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25日9:00—10月8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9月25日—10月9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9月25日9:00—10月1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