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2023-09-21 12:47:1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城市职业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30名急需人才(博士),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岗位要求

  此次计划引进30名急需人才(博士),从事专任教师岗(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负责教学与科研工作。入校后首次聘任按专业技术十级执行。岗位需求条件见附件1。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欢迎具有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海外背景优秀人才报名。

  2.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45周岁)

  3.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1)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所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7日9:00时起到2023年10月16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一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3),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在专业参考目录可以找到本人专业的,相近专业认证无效。

  (2)请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