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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理工学院第三批专项招聘公告
2023-09-20 14:33:58   地区:湖北   浏览:0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以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时免笔试,否则需笔试。

  3、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入围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1:3的,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从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免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需要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成绩可在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进行查询。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