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市人社局审定,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共同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本次招聘设置了最低服务期3年,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92179(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92179(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黄冈市中医药发展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黄冈市中医药发展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 2025武汉市汉口学院科研处职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恩施州鹤峰县第二次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公告
- 2025湖北大学专项招聘(第三批)2人公告
- 2025年荆州石首市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4人公告
- 2025荆州市石首市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4人公告
- 2025年湖北省科学技术馆度劳务派遣人员招聘14人公告
- 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非事业编B类岗)招聘3人公告
- 2025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青年英才引进7人公告(武汉)
- 2025华中农业大学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招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6人公告
- 2025年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2025华中农业大学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招聘行政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5湖北宜昌市种子监督站编外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湖北宜昌高新区选调教育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 2025湖北民族大学招聘非编科研助理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