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40%,试岗成绩比例为60%。
(四)综合成绩公示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于聘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取函调、档案考察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需要可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考察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医院意见,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七)聘用审批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招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在我院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或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 2025武汉市汉口学院科研处职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恩施州鹤峰县第二次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公告
- 2025湖北大学专项招聘(第三批)2人公告
- 2025年荆州石首市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4人公告
- 2025荆州市石首市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4人公告
- 2025年湖北省科学技术馆度劳务派遣人员招聘14人公告
- 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非事业编B类岗)招聘3人公告
- 2025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青年英才引进7人公告(武汉)
- 2025华中农业大学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招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6人公告
- 2025年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2025华中农业大学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招聘行政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5湖北宜昌市种子监督站编外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湖北宜昌高新区选调教育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 2025湖北民族大学招聘非编科研助理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