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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2023-09-18 08:49:3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7813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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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芜湖市繁昌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