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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教育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2023-09-12 10:28:31   地区:广东   浏览:0

  报名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报考人员成绩。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和复审,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通知考生。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通知等事项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①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并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③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④教学经历证明;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

  1.开考时段

  开考时间暂定分4批(2023年10月、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9月)进行。其中,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9月的招聘,将视前一批次招聘情况再确定是否开考、开考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具体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依其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与人事关系。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到珠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培养锻炼。珠海市教师发展中心将针对性加强对录用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情况安排到市直学校重要部门、平台工作,参与学校教学、教研、管理等重大专项任务和重点课题研究。试用期时,推荐为省、市等各级名师工作室见习成员。工作表现突出的,将适时按程序推荐为名师工作室成员。

  (三)管理聘用。依据“市管校聘”制度,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优惠政策。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号)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25万元生活补贴,还可按规定申领其他相关奖励补助。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6-2121721、212373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900。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