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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教育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2023-09-12 10:28:3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的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考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报考人员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入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相关岗位招聘满额后,该岗位自动停止报名。具体招聘进度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通知)。

  每名报考人员每次可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报考人员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