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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人)
2023-09-04 22:22:0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实际需求,受各单位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政府系统90名,党群系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⑤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⑥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⑦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②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④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⑦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教育系统教师岗位32名,其他岗位工作人员6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公告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期间登录运城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rsksbm2023.ycrkb.com),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