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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3-09-04 22:23:39   地区:海南   浏览: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体检

  按照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定向从海口市龙华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0898-6656806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海口市龙华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