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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乐昌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04 22:24:04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乐昌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09名,详见《乐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要求:详见《乐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6.截至2023年9月22日,从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辞职不满3年的在编人员。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8.乐昌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往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406室)报名。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乐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报考承诺书(附件3),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4.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23年9月22日。

  5.女性年龄在40至45周岁的考生、男性年龄在45至50周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社保清单。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