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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31 11:13:2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规定,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省储量评审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储量评审中心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dnr.sc.gov.cn/]上发布,下同)。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单位性质主要职能单位地址
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区域内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以外其他所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小型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工作;开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咨询服务,承担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培训等工作。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号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符合要求的,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所获学位与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要求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534236296@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为期5天。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所有报名材料均请提供PDF版本(《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请认真核对,缺少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通过到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考试入围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