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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罗田县招聘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9 11:11:05   地区:湖北   浏览:0

  上述人员中已被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对ZP001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量化考核成绩高的排名靠前,量化考核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对ZP002、ZP003岗位考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公示及备案

  1.从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和罗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0713-5060846(罗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