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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市神池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23-08-22 15:36:0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神池县防震减灾中心等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有教科系统所属5个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11名,公立医院招聘名额6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名额14名,共3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神池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0804岗位、0805岗位本科学历和学位毕业生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硕研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毕业生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其他岗位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医、药、医技岗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医、药、医技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有学历和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需一致。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

  10.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11.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神池县户籍是指神池县现籍或原籍,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神池县户籍,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神池县户籍;服务神池县基层项目人员;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一方为神池县户籍,均视为神池县户籍。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