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注意事项: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占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其中未达及格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并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7室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联系电话:021-2212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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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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