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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朔州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2 08:57:30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报考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条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需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科目不作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

  2.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九)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18日)。